后海这一片有很多的酒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一些驻唱的歌手在这里唱歌。

        驻唱歌手一晚上要是生意好,基本上可以赚到20-30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90几年,一晚上20-30,一个月怎么着也有400-600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首都人均100-150的人均工资年代里面,这已经算是高薪职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这个驻唱歌手,也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年代的驻唱歌手,除了唱歌还要会喝酒,而且你要会唱很多歌,因为有些客人喜欢点歌,还会请你喝酒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要是不会唱,不会喝,那么挨打,挨耳光是常有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混迹于酒吧的驻唱歌手,可以说没有人没有被打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个年代的观念里面,除非你是做明星了,否则这些驻唱的跟天桥底下卖艺的有什么区别呢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小龙把车子停在了某一家酒吧外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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