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海这一片有很多的酒吧。
还有一些驻唱的歌手在这里唱歌。
驻唱歌手一晚上要是生意好,基本上可以赚到20-30块钱。
这时90几年,一晚上20-30,一个月怎么着也有400-600了。
在首都人均100-150的人均工资年代里面,这已经算是高薪职业了。
但是这个驻唱歌手,也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。
这个年代的驻唱歌手,除了唱歌还要会喝酒,而且你要会唱很多歌,因为有些客人喜欢点歌,还会请你喝酒。
你要是不会唱,不会喝,那么挨打,挨耳光是常有的事情。
混迹于酒吧的驻唱歌手,可以说没有人没有被打过的。
因为这个年代的观念里面,除非你是做明星了,否则这些驻唱的跟天桥底下卖艺的有什么区别呢。
郑小龙把车子停在了某一家酒吧外面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