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晨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原生家庭,这是我始料未及的。
我记得刚认识丁晨的时候,我总是忍不住的被她的笑吸引。
她笑起来,会露出嘴角的酒窝。其实叫梨涡更适合,浅浅的一抹,配上她留着及耳的短发,她穿着格子裙白衬衫,打着领结,站在阳光下的样子格外好看。
但是我所不知道的是,她的笑只不过是她从小到大习惯养成后的保护色,不让人看穿她的委屈,她的难过,她的自卑,和她的懦弱。
她妈妈结过三次婚,最近的一次,是和一个在广州做小生意的老板。其实那个男人对她妈妈并不好,喝醉酒了之后总会打她妈妈,每次打完之后,丁晨都会哭着问妈妈,为什么不离婚。
可是她妈妈总是摇头,说为了她和她弟,这些委屈都可以忍。
直到……那个恶心的男人将目光转向了她。
边说着,丁晨缓慢的撸起自己的袖子,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在炎炎的烈日下,我们穿着迷彩服军训,她也是穿着长袖的。
那时候我以为丁晨是爱美,怕晒黑,因此总穿着长袖遮掩住皮肤。
但其实,根本不是。
她露出自己的手腕上,那一道道的刀口,有淡粉色的,有结了痂的,也有最近刚划的,交错纵横,用手指在皮肤上轻轻摩挲,竟没有一处是完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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