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
而且他还是从宏志班转来的。
原因据说是早恋,然后被朋友挖掉墙脚。
所以悲愤之下转到我们班。
我俩当时并不熟,因为不属于一个小团体。
我从小学、初中再到高中,都是走读生。
他则是住校,所以属于“记得名字但没怎么说过话”的同班同学。
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,我们一起去了长沙。
虽不同校,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,打lol。
阿敏的游戏水平,跟我的另一个高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,都很高。
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,总能听到前台响起“欢迎雷瑟守备的钻石/大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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