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那以后,那位客人经常光顾阿芳的饭店,有时是几个朋友一起,但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来,点两盘菜,要两瓶啤酒,一边喝,一边看着阿芳。
等阿芳不忙的时候,就叫阿芳过去聊天,饭店老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尽量创造机会让阿芳多跟那位客人聊天。
因为那位客人每次带朋友来吃饭都会消费很高。就算自己来吃,也是点比较贵的菜。
结账的时候基本都不要找零,饭店老板当然开心,希望这样的客人多多益善。
终于有一次,那位客人说要请阿芳出去喝杯酒,一起聊聊。
阿芳也对那位客人很有好感,尽管岁数挺大了,就一起出去了,去了一家酒吧。
那天晚上,阿芳跟那位客人聊了很多。知道那位客人是做生意的,也有好几家酒吧,其中就包括他们那天喝酒的那家。
也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这家酒吧,阿芳微笑地看着我说。
(522)
阿芳不在那家饭店干了,答应了这位客人,也就是她现在的老板,成为了他的情人,她的老板在广州市区有家,有老婆有孩子。
还有一家外贸公司,阿芳偷偷告诉我是从香港和台湾走私高级轿车进来,往北方城市贩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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